央行在特定地區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已降低該區房貸比重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
央行在特定地區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已降低該區房貸比重
新聞摘要
  • 特定地區新承作房貸金額占新承作房貸總金額已下降至50.96%,降幅約13%。
  • 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成數也由2000年7月的63.91%降到2012年1月的58.26%。
【MyGoNews廖賢龍/台北報導】中央銀行執行特定地區的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以來,特定地區新承作房貸金額占新承作房貸總金額已下降至50.96%,降幅約13%,未來將繼續執行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。

中央銀行統計,特定地區新承作房貸金額占新承作房貸金額比重在2000年6月達64.37%,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成數也由2000年7月的63.91%降到2012年1月的58.26%,貸款利率由1.97%提高到2.11%;從2000年6月以來,購屋貸款占總放款比重亦由27.6%降到2012年1月的26.34%。

中央銀行表示,為維持金融穩定,並督促金融機構控制不動產授信風險,將繼續執行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,續請金融機構定期填報辦理情形。同時,持續對各銀行進行房貸及土地抵押貸款金融檢查,促請金融機構改善缺失。

中央銀行針對民眾為支應生活及理財之用,辦理土地抵押貸款案件者,規定承辦金融機構經查證該借款人非屬投資、購置不動產或興建房屋者,並確認其資金用途,借款人得免檢附具體興建計畫,逕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。

中央銀行表示,上述借款人舊貸屆期的貸款成數超過6.5成者,自貸款展期之日起,得給予最長1年調整期,調整期屆至,仍無法降至6.5成者,得由金融機構與借款人協商,於最長3年期間內分期償還差額;其他借款人舊貸屆期者,皆得有最長1年調整期,但僅限1次。